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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加强勤工助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5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校内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为更加科学有效地管理勤工助学岗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22—2023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进行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校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批和管理,对各单位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二)各学院和各用工单位共同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岗同学的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并按照以下原则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岗位分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新闻宣传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等,名称由用工单位确定,可以活泼、生动,对学生有吸引力,如图书整理小能手、办公业务达人、新闻通讯百事通、宣传编辑助理岗位、实验室科学助理、学生助教、校园卫生啄木鸟等岗位。

本部门、单位中适合学生办理且不超出学生能力范围的工作。工作时间不能与学生的学习产生冲突。

为保证学习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工作时间限制在20小时以内(即每周不得超过5小时)。勤工助学费发放标准为每小时12元。

工作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不得给学生安全带来隐患。

根据用工单位具有盈利创收性的岗位不得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确需安排的,可单独与中心联系,学生薪酬由用工单位发放。

勤工助学岗学生是单位工作的辅助和补充,不允许由勤工助学岗学生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二、各学院(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勤工助学费拨付

(一)岗位设置

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按照学生总数的2%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岗位数量,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学生总数的1%,且优先安排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机关用工数量不占用学院比例名额。

4.学院(部)自行调整后即可上岗。

(二)勤工助学费发放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每学期初将勤工助学费直接打入学院勤工助学账户。经费数额安排按照学院(部)本科生总人数的3%*216元*8个月的标准发放。

2.各学院(部)于每月5日前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费发放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提交。

三、机关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助学费发放

(一)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中心统筹全校岗位数量后予以确定。本年度岗位数量与往年一样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勤工助学费发放

每月5日前,各用工单位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费发放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

四、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

勤工助学既是对学生进行经济帮扶的有效途径,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肩负着落实劳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职能。在中心统筹协调下,根据“谁用工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学院(部)要在勤工助学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承担应有的作用。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是全校勤工助学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学校设总队,由各用工单位部分勤工助学学生组成,由中心直接管理;各学院(部)设分队,本单位所有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都是分队成员,由学院(部)管理。

强化思想引领,将劳动教育融入勤工助学全过程。各学院(部)、各用工单位要在勤工助学全过程中融入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要将劳动价值观教育课作为勤工助学岗前培训第一课,聘请思政课教师、劳动模范、创业典型等给新上岗同学上课。要通过举办勤工助学岗入职(聘任)仪式等活动,强化责任担当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学生劳动的光荣感、自豪感。

各用工单位要设立勤工助学学生指导老师,各学院(部)要设勤工助学工作辅导员。要注重发挥岗位指导教师言传身教作用,在工作中给与学生手把手的指导,让勤工助学学生从老师身上感悟劳动的美好和价值。

4.关注能力提升,建立系统性、常态化的培训机制。要改变过去勤工助学工作重资助轻培养的观念,注重勤工助学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要建立全过程、全素养、个性化的培训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社交礼仪教育、办公软硬件使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等,让学生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需要学习到管用、实用的知识技能,帮助学生补短板、强优势,为未来求职和升学提供参考。

五、几点说明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只针对全校本科生。

2.根据财务处要求,报表不需要再分银行统计,老师们根据模板填入信息即可。

3.用工单位请注意:过期不报表单位,资助中心不再予以补报,请各单位自行解决。

4.便于后期统计,所有报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交文化楼316,电子版发至:12364390@qq.com,请老师们不要在线传,单位太多容易漏报。

望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勤工助学同学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上多给予关心和指导,充分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教育功效。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3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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